關于印發(fā)《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》的通知
財資[2016]27號
黨中央有關部門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,高法院,高檢院,各民主黨派中央,有關人民團體:
為了加強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配置管理,加快推進資產(chǎn)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,推進資產(chǎn)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科學化、規(guī)范化,我們結合改革和管理的有關要求,制定了《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》?,F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執(zhí)行中有何問題,請及時向我們反饋。
財政部
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
政協(xié)全國委員會辦公廳
國管局
中直管理局
附件:
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
條 為了規(guī)范中央行政單位資產(chǎn)配置,健全中央預算標準體系和資產(chǎn)配置標準體系,保障中央行政單位運行,根據(jù)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標準。
第二條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,國務院各部委、直屬機構、直屬事業(yè)單位、辦事機構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全國政協(xié)辦公廳,高人民法院,高人民檢察院,各民主黨派中央本級,有關人民團體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統(tǒng)行政單位(以下簡稱中央行政單位)配置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適用本標準。
第三條 本標準所稱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,是指普遍適用于中央行政單位,滿足辦公基本需要的設備、家具,不含專業(yè)類設備、家具。
對未列入本標準資產(chǎn)品目內(nèi)的其他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,應當按照與單位履行職能需要相適應的原則,從嚴控制。
第四條 本標準是中央預算標準體系和資產(chǎn)配置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編制和審核資產(chǎn)配置計劃和配置預算,實施政府采購和資產(chǎn)處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據(jù)。
第五條 本標準包括資產(chǎn)品目、配置數(shù)量上限、價格上限、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內(nèi)容。
資產(chǎn)品目根據(jù)辦公設備、家具普遍適用程度確定。
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根據(jù)單位機構設置、職能、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等確定,是不得超出的數(shù)量標準,具體數(shù)量由各單位結合實際,按照節(jié)約的原則合理配置。
價格上限根據(jù)辦公設備、家具市場行情確定,是不得超出的價格標準,具體價格由各單位結合實際,按照節(jié)約的原則合理配置。因特殊原因確需超價格上限采購的,應按規(guī)定履行審批手續(xù)。
低使用年限根據(jù)辦公設備、家具的使用頻率和耐用程度等確定,是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使用的低限標準。未達到低使用年限的,除損毀且無法修復外,原則上不得更新。已達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,應當繼續(xù)使用。
性能要求是對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功能、屬性、材質等方面的規(guī)定。
第六條 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設備應當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的規(guī)定,配置具有較強安全性、穩(wěn)定性、兼容性,且能耗低、維修便利的設備,不得配置高端設備。
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家具應當充分考慮辦公布局,符合簡樸實用要求,不得配置豪華家具,不得使用名貴木材。
第七條 本標準根據(jù)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水平、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,適時調整。
第八條 中央行政單位應當根據(jù)本標準的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內(nèi)設機構職能、工作需要和預算安排情況,在不超出按本標準計算的數(shù)量總量內(nèi),統(tǒng)籌合理安排本單位內(nèi)設機構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的配置。
第九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和執(zhí)行行政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其他中央事業(yè)單位和社會團體配置通用辦公設備、家具的,依照本標準執(zhí)行。駐外機構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另行制定。
第十條 本標準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?!吨醒雵覚C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準(試行)》(國管資〔2009〕221號)和《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預算標準(試行)》(財行〔2011〕78號)同時廢止。
附1: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表
附2: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家具配置標準表
附1
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表
資產(chǎn)品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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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(shù)量上限(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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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
上限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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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使用年限
(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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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能
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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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式計算機
(含預裝正版操作系統(tǒng)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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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合單位辦公網(wǎng)絡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規(guī)定合理配置。涉密單位臺式計算機配置數(shù)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150%;非涉密單位臺式計算機配置數(shù)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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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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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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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的規(guī)定,配置具有較強安全性、穩(wěn)定性、兼容性,且能耗低、維修便利的設備,不得配置高端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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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攜式計算機
(含預裝正版操作系統(tǒng)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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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攜式計算機配置數(shù)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50%。外勤單位可增加便攜式計算機數(shù)量,同時酌情減少相應數(shù)量的臺式計算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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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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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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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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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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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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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A3和A4打印機的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按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80%計算,由單位根據(jù)工作需要選擇配置A3或A4打印機。其中, A3打印機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按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15%計算。原則上不配備彩色打印機,確有需要的,經(jīng)單位資產(chǎn)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根據(jù)工作需要合理配置,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按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3%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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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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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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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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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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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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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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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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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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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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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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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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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(jù)
打印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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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機構職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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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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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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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印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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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在100人以內(nèi)的單位,每20人可以配置1臺復印機,不足20人的按20人計算;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在100人以上的單位,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臺復印機,不足30人的按30人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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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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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年或復印30萬張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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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體機/傳真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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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按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30%計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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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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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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掃描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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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按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5%計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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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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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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碎紙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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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數(shù)量上限按單位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的5%計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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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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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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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影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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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在100人以內(nèi)的單位,每20人可以配置1臺投影儀,不足20人的按20人計算;編制內(nèi)實有人數(shù)在100人以上的單位,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臺投影儀,不足30人的按30人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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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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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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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價格上限中的價格指單臺設備的價格。
附2
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家具配置標準表
資產(chǎn)品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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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(shù)量上限(套、件、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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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上限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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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使用年限(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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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能
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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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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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套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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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局級:4,500;
處級及以下: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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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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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考慮辦公布局,符合簡樸實用、經(jīng)典耐用要求,不得配置豪華家具,不得使用名貴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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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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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局級:1,500;
處級及以下: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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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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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人沙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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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辦公室使用面積,每個處級及以下辦公室可以配置1個三人沙發(fā)或2個單人沙發(fā),司局級辦公室可以配置1個三人沙發(fā)和2個單人沙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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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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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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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人沙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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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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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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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茶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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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辦公室使用面積,每個辦公室可以選擇配置1個大茶幾或者1個小茶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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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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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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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茶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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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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桌前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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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個/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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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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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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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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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局級:2組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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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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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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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級及以下:1組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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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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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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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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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組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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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局級:2,000;
處級及以下: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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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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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衣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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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組/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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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局級:2,000;
處級及以下: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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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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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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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保密規(guī)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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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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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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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水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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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組/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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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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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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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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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會議室使用面積情況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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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室使用面積在50(含)平方米以下:1600元/平方米;50-100(含)平方米:1200元/平方米;
100平方米以上:1000元/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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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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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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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會議室使用面積情況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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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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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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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1.配置具有組合功能的辦公家具,價格不得高于各單項資產(chǎn)的價格之和。
2.價格上限中的價格指單件家具的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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